山东恒丰橡塑有限公司
年产8500吨LDPE塑料薄膜、160吨LDPE塑料薄膜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山东恒丰橡塑有限公司年产8500吨LDPE塑料薄膜、160吨LDPE塑料薄膜袋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8500吨LDPE塑料薄膜、160吨LDPE塑料薄膜袋项目
(2)建设地点:广饶县大王镇经济开发区
(3)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广饶县大王镇经济开发区,山东恒丰橡塑有限公司北厂区南侧,利用厂区内现有闲置车间5253.5平方米,购置塑料造粒机3台套、三层共挤塑料吹膜机组6台套、制袋机(制袋机用于薄膜袋制造工序)1台套,共10台/套;以外购的LDPE树脂颗粒、色母,收集的厂区内废LDPE薄膜(原用于轮胎胶片物理隔离,后因剥离过程破损而产生)为原料,通过“热塑融化→挤出→冷却→切粒→晾晒脱水→LDPE颗粒→热熔塑化→共挤复合→吹塑成型→牵引卷取”工序,年产8500吨LDPE塑料薄膜(厚度0.09mm);再取160吨LDPE塑料薄膜通过制袋机生产160吨0.09mmLDPE塑料薄膜袋(无边角料产生)。全部自用于厂区内轮胎胶片的隔离及轮胎制造项目的小料分装。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恒丰橡塑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洪额
联系电话:1378079737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山东典图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日起至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前,公众可通过上述网络链接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对拟建项目建设的书面意见,或采取电话方式进行沟通,提交意见表的公众请注明填表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